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境内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陆地石油天然气(包括常规石油天然气与页岩气、页岩油、致密 油、致密气等非常规石油天然气)开发、地面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集输、储运、道路以及油气处理加工过程的建设项目。 石油天然气勘探、煤层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