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提高《燃煤助燃剂助燃效果评价方法》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促进我国煤炭资源燃烧利用,从试验设备适应性试验方法适用性评价指标适用性等方面对现行标准评价方法的适用性进行总体分析。结合燃煤助燃剂助燃效果评价试验研究,对残渣碳含量测定方法燃烧样品质量的确定终温温度计算方法进行探讨后提出3条修订建议:通过测试样品均匀性和重复性分析,残渣碳含量测定方法应修订为仪器法;通过燃烧样品质量对测试结果准确性的影响分析,应规定热重燃烧试验的最低实验次数,保障结果准确性并提高燃煤助燃剂评价试验效率;应修订终温温度计算方法,建议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降低燃烧终温的参考值100 ℃或50 ℃,确保碳含量测定结果的有效性。以期修订建议可为《燃煤助燃剂助燃效果评价方法》国标的修订提供依据,为助燃剂的应用以及燃煤工业锅炉和民用煤燃烧领域的节能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