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排污许可制度,火电行业作为国民支柱产业和用水大户,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水污染物未受到重视,火电废水相关统计数据不清,排放绩效模糊,导致其难以纳入排污权交易体系。自2008年我国火力发电逐渐进入成熟期后,各省市火电企业用水自成熟期来形成了明显区域性特征。为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更好地开展排污许可制度,笔者根据地区水资源情况,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省份(山东和广东)着重分析火电废水现状。依据2015年全国各省环境统计数据,梳理所选地区火电行业水污染因子特征,首先明确了火电企业相关用水指标,火力发电厂需大量冷却水来冷却机组,冷却方式的差异决定了火电厂冷却水量的不同。根据3个指标确定企业的冷却技术;其次确定了主要有2种排放去向;之后比较水污染因子的处理效率,选取了特征水污染因子。最后进行全国火电行业废水绩效评估,包括废水排放总量绩效核算及主要水污染因子排放绩效核算,各地区可根据绩效核算结果对自身在火电行业的水资源使用及排放方面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政策,为火电废水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提供基础支持。结果表明,火电企业以电力为产品,水资源为生产消耗品,排放总量控制应基于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