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以《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第1 部分:学校管理信息标准)中有关高等学校的部分为主要基 础制定。 本标准构建了一个基本的元数据模型,在此之上将数据元的各种属性加以描述。统一规范了高等学校 管理信息的体系及相应数据元的定义。 对高等学校管理信息的元数据按职能域划分,设计了包括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科研管 理、财务管理、资产与设备管理、办公管理等7 个业务管理数据子集和学校概况数据子集,各数据子集按 业务环节和流程划分数据类,有些数据类还划分为子类。 为规范数据元值空间的取值范围,除引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的国家标准代码文件外,修订采 用了教育部使用多年并行之有效的部分代码文件,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了一批代码文件,形成的2 个代码 子集,均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代码集。 本标准的附录A(资料性附录)XB-学校代码集。 本标准的附录B(资料性附录)高等学校管理信息——数据集和代码集细目。 本标准由教育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延 边大学、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东兴、 沈锡臣、种连荣、李润娥、蒋磊宏、顾涛、张计龙、郭清顺、金永灿、 马亮、吴一、陈翼、梁艺军、李贤枢、李兴国、桂艳峰、张治坤、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