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研究的总体目标是评估被告在西达马地区Swift审判的权利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要找出造成侵犯权利的机关,法院作为机构或个人法官,查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执行快速审判权,并评估为“合理”采取的解释方法。时间”。从选定案件的不必要延期中,确定了延误审判的五个主要原因:与法院有关的原因,与警察和检察官有关的原因,与被告有关的原因,与监狱有关的原因和恢复性司法不成功系统。结果表明,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Swift判决,因为法院的休庭时间非常短,休庭人数较少。但是,关于直接诉讼:作者得出结论,西达玛地区高等法院没有为其客户提供快速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