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我们报告了柬埔寨教育体系的历史变化,即残疾人的当前教育状况。 本报告基于对Pen Thavy先生的采访,柬埔寨政府提供的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柬埔寨教育残疾儿童运动的第一个转折点是联合国大会于1989年11月20日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柬埔寨于1992年批准了该条约。“全民教育”概念”已在柬埔寨纳入教育政策。 第一项直接提及残疾儿童教育的法律是2007年颁布的《教育法》。专门从事残疾儿童教育的学校由三所非政府组织学校运营。 其中之一是KrousarThmey基金会,该基金会为视障/听障儿童开设了8所学校。 另一个是兔子学校,它接受了特殊班级的26名学生,针对4至6岁儿童的准备班的